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表彰2014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2015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等六类奖项。
二、 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6个;“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优秀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各二级团组织从“优秀团支部”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1个进行申报。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全校评选20人(其中本科生10人,研究生10人),各二级团组织从“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名单中择优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各1人进行申报。
4.专职“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选。
三、 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教育、课外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3.“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团支部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成效显著,工作有特色;团支部多次获院级以上奖励,无违规违纪事件;参评团支部须“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履行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6.“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关心共青团工作,积极参与共青团活动,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则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班级前5名;过去一年中,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9日前,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4月9日前)。各二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名单,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电子版)并报送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将在PU平台发起候选人网络投票活动,预选15个“优秀团支部标兵”和3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5名)参加现场评选。
(2)现场评选(4月20日前)。校团委举办候选团支部现场评审会,组织大众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名单。
3.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评审。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前列者优先考虑。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