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校级一等助学金流程:
1. 10月13—20日:学生登陆校园网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并各班级将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148003921@qq.com
2. 10月21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至学校;
3. 10月28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
4. 10月30日前:确定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
二、注意事项:
1、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和校助一等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和校助一等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rar
2、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和校助一等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2 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和校助一等助学金汇总表.xls
3、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助学金评选条件,见附件3附件3 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助学金评选条件.doc
4、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4:各类社会助学金汇总表.xls
5、各班级于10月20日五点前将纸质汇总表及《大北农助学金申请表》至逸夫楼3039,并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1148003921 @qq.com
6、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累计总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