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综合测评附加分条例经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共同协商后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调整,现将条例公示如下:请各位同学根据以下条例内容(附件1和附件2)进行申请。
1.各位同学自行下载申请表(附件3),填写并打印,由班级学委和团支书负责收齐、监督和审核,汇总表(附件4)要有学委和团支书的签字。
2.所有的申请材料均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担任班委的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即可,参加运动大会的同学申请后由体育部进行核实。)
3.附加分总分不超过0.6 。
4.各班级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发到王莱荣处1261779752@qq.com ,个人申请纸质表和纸质汇总表(含支撑材料复印件)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送至逸夫楼3039。过期不予接受处理。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