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交流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交流基金的申请审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属资助范围。已完成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
2.申请人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2或者不低于85分),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短期出国访学内容应该是从事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或学术交流活动,研修计划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4.外语水平要求:申请人参加过托福、雅思(学术类)、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托福85分、雅思6.0分、六级470分;或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已获得国外导师正式邀请函,接收单位应是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国外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术前沿领域有明显影响力。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于2016年5月2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交流基金申请表》;
(2)出国研修计划(需国内外导师签字,中英文各一份);
(3)外方邀请信;
(4)国内导师推荐信;
(5)外语水平证明。
2.申请人所在学科或学院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访学单位、国外导师、访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申请名单,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资助申请汇总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交流基金申请表》及主要申请材料复印件。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以及资助额度并于2016年6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结果。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